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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经营状况调研报告格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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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经营状况调研报告格式篇一

1. 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正从商品生产者逐渐衰退为生计型小农,但仍将长期存在。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导致我国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逐渐衰退,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生产功能衰退。xx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6亿人,相当于全国农村平均每户家庭就有1位青壮年离农务工,许多家庭因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生产效率大幅度降低,很多已从商品生产者蜕变为生计型小农。二是绝对量减少。随着劳动力转移,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土地流转出来,使得这一经营主体数量逐渐减少。据统计,截至xx年6月底,家庭承包经营户中有约4000多万户流转出承包地,流转耕地占全国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0% 左右,最近5年每年以2. 1 个百分点的增幅加速流转。从未来

发展趋势看,由于人口众多,即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非农就业达到90%,仍将有4 亿多人居住在农村、1.5亿左右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因此传统家庭承包经营主体还将长期存在,伴随着他们的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收入偏低等问题也将长期存在。

2. 专业种养大户——正在逐渐发展壮大,兼具家庭经营和规模经营的优势,未来可能会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中坚力量。由于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速度加快,并逐渐向家庭专业生产大户集中。截至xx 年6 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约2. 6 亿亩,其中约68%流向大户。这些专业大户一般家里有青壮年劳动力,素质较高,既有家庭经营优势,可以有效解决农业生产活动空间大、周期长、过程难监管等问题,也具备规模经营的优势,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都较明显。根据世界现代农业发展一般规律可以判断,这些以家庭规模化、专业化生产为主的专业生产大户应该是今后发展的方向和生产扶持政策瞄准的重点。要保证农户专心种粮,就必须使农户种粮年收入不低于其机会成本。目前农民种粮最大的机会成本是放弃了的外出务工收入,因此能够使种粮专业户的年收入与其家庭全部劳动力外出打工收入相同时的耕地经营规模是比较适度的经营规模。xx 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 元,按规模经营每亩粮食生产纯收益500 元计算( 不考虑农户自身劳动成本) ,要保证种粮大户家庭收入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北方适度规模≈3. 1 ( 户均人口) × 19109 ( 年人均收入) /500( 亩纯收益) = 120 亩,南方适度规模≈3. 1 ×19109 /500 /2( 每年两季) = 60 亩。

3. 专业合作社——正在快速兴起,未来将会成为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但目前还普遍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强、管理欠规范等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全国快速兴起,并已成为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力量。截至xx 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8. 9 万余家,比xx 年增长约35%,实有入社农户达到5300 多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0%。大多数合作社是能人带动型,以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为主,其中实行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占52. 2%,以生产服务为主的占26. 9%,提供购买、运销、加工、仓储和其他服务的分别占3. 5%、3. 3%、2. 2%、0. 8% 和10. 9%。但总体看,大多数合作社规模仍偏小、竞争力偏弱; 很多合作社没有建立起农业生产效果与收益挂钩的激励机制,或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一些合作社还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经营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等问题。

4. 农业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现代农业的社会投资主体,但存在与农民“抢地、争利”以及“非农化”、“非粮化”倾向。近年来全国农业产业化企业快速发展,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近12 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30 多万个,带动农户1 亿多户,由于资金实力相对较强,已成为社会投资现代农业的主体,总体上对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组织化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企业存在大规模长期租赁农民土地、土地租金不高、雇佣不了多少农民等问题。同时,有些企业还将转租来的土地用于发展旅游、建设别墅或发展园艺等,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据统计,截至xx 年6 月底家庭承包耕地流向企业的有2300 多万亩,其中绝大部分没有用于种粮食,长期来看这种发展方式存在一定问题。

从发展趋势看,家庭专业生产大户( 家庭农场、家庭养殖场) 将是我国未来商品粮和大宗农产品的主要生产者; 专业合作社将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企业将主要在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发挥主体作用,并在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竞争力方面起重要作用。

新型经营主体的优势和发展的动力来源于资源相对集中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以及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效率的提高。而规模化和专业化需要一系列土地、金融、保险制度以及公共政策的支撑,但目前仍面临一系列问题。

一是土地稳定流转难。新型经营主体由于要扩大规模并进行相应的投入,都希望土地流转能够规范、稳定和集中连片。而只要土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缓冲功能未被制度化的社会安全网替代,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只能为土地流转和集中创造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很多种粮大户反映,一些农民宁愿让地荒了,也不愿流转给经营大户,造成“有田的不想种,想种的没田”现象。据统计,截至xx 年6 月底全国家庭经营承包地流转占总承包面积20%,远低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比例。由于流转关系不稳定,大户们对土地投入动力不足,“怕变”、“不敢投入”成为普遍心态。

二是政策支持不足。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针对新型主体的专项扶持政策不多。如种粮补贴是按原有的计税承包面积发放,农民形象地说“不管目前是种树的、养鱼的还是打工的,都可以享受到种粮补贴,拿钱的不种粮、种粮的不拿钱”。一些粮食经营大户一方面拿不到补贴,另一方面还要支付土地流转费用,单位面积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很多种粮大户反映,他们租种土地需要付出成本,但却拿不到种粮直补。

三 是融资贷款难。新型经营主体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对资金的需求远远大于传统经营户,但涉农贷款“卡脖子”、经营大户融资难的问题日显突出。截至xx 年12 月,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62. 99 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2. 73 万亿元,仅占4. 3%。许多新型经营主体只能单打独斗,从金融部门得到的支持有限,远不能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四是农业保险难。新型经营主体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相较于多种经营来说分散风险的能力更弱,更需要农业保险,但由于目前农业保险存在法律缺位、财政补贴少、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农业保险尤其政策性保险、巨灾保险和再保险等远远满足不了新型主体发展的需要。

五是公共服务不足。目前新型主体农业服务需求有三个重要转变: 一是个性化,二是全程化,三是综合性。新型经营主体根据自己业务发展的特点需要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指导,而且其需求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扩展,对新品种与新技术引进和试用、市场信息、地理标识、质量检测、产品营销服务等综合性服务需求不断增加。但是原有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主要是针对传统家庭经营户提供生产技术服务,还是靠“大喇叭灌输、大呼隆培训、大挂图宣传”,很难满足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个性化、全程化和综合性服务。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新型经营主体由于经营规模扩大,需要平整土地、挖掘水渠、兴修机耕道、较大的晒场等。但通过对种粮大户和合作社的调查发现,由于基础设施投入较大、回报周期长,有些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普遍投入不足,一位种粮大户介绍说“推土机一响,就是200 块1小时,一家一户哪搞得起? 再说地又不是我家的,谁舍得花这笔钱?”

七是生产辅助设施不足。调研中,许多生产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反映,由于申请不到建设用地,新购买的农机具只能露天堆放,储藏粮食的仓库和储备农业生产资料的库房紧缺; 由于收割的稻谷大幅度增加,需集中晾晒,缺少烘干机、缺少晒场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关键时期,要解决好未来“谁来种田、谁来养猪”的问题,必须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政策、体制和机制,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一是建立有利于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稳妥推进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失业保险和公共服务制度,替代农村耕地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缓冲功能。在充分确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 牧) 场;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制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行租金动态调整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办法。

二是建立健全针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体系,逐步调整以家庭承包经营户为主要支持对象的政策设计。对传统家庭承包经营户,主要是增加收入补贴,但不宜再增加生产性支持; 对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增加生产性支持,但不宜再直接进行收入补贴; 对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其从事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农村“四荒”开发利用; 限制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

三是加强保险和金融制度创新。将专业生产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粮食生产、大宗农产品生产、特色农产品生产以及农机具等纳入保险范围,适当提高保额标准和保费补贴比例。扶持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序发展小额贷款组织,提高农村金融网点覆盖率。支持经营主体以相关农产品或资产为抵押或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允许具备条件的村委会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

四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在增强和拓展农业公益性服务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业经营性服务。重点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土地利用、税收减免、绿色通道、农业用电、工商登记、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农资配送、产品营销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五是吸引青年流向农村、留在农业。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做法,实施青年农民创业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务农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 制定鼓励大学生到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的政策,在公务员录用、研究生招考、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任职大学生培养力度。要强化农民职业培训,免费进行“绿色证书”培训,着力培育一大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人才、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力度。

六是合理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抓紧制定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指南,鼓励和引导工商企业从事农业产前投入品、产中服务、产后收储、加工和流通领域以及规模化养殖和农村“四荒”开发利用; 限制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土地。

经营主体调研报告 经营状况调研报告格式篇二

开江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调研情况汇报 市农经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达州市《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调研课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xx〕29号)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研究精神,我局采取了实地察看、个别访谈、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当前,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主要有四种类型,即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目前,共有523家,分部在全县20个乡镇,具体发展情况如下:

1、家庭农场。截止到20xx年6月,全县在工商注册家庭农场达到十家,经营面积14300亩,经营总收入2145万元,家庭劳动力总数624人。按行业类型分,种植业7个,养殖业3个。

2、专业大户。截止到截止到20xx年6月,全县经营面积

50亩以上的种养专业大户达到320户,经营面积27100亩,从业人数8750人,其中种粮大户186户、蔬菜种植大户134户,从业人数4600人。

3、截止到20xx年6月,全县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88个。其中种植类88个,养殖类100个,被评为农业部

级示范社1个,被评为四川省级示范社5个,市级示范性48个,县级示范社134个。质量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入社成员达到22560户。涉及蔬菜、粮油、水果、茶叶、花卉、农机、食用菌、水产养殖等行业,建立合作社生产基地6.58万亩。

4、截止到20xx年6月,全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农业企业5家。注册规模1000万以上,种植蔬菜类企业2家,产加销一体化企业的3家。

二、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发展的基本特点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大了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以下特点: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稳中有升。

近两年,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以25%的数量增长。20xx年我县家庭农场数量为2家,到20xx年增加到10家,专业大户从20xx年240户增加到20xx年320户,龙头企业从无到有,达到5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灵活多样。

从土地获取方式上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以承包、租赁、土地流转、自有土地等形式获得。资金来源主要有多人合伙投资、自有资金、股份合作等,涉及经营领域有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已出现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趋势。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带动效应日渐突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业生产有着根本的区别,新型农业代表当前农业最先进的生产力,其经济收益是传统农业的3倍,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作用日渐突出,据调查,平均每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用工20到40人左右,每人每天工钱在60元-80元,农民到现代农业园区打工,不仅增加了自己的收入,还学习到了先进的技术,堃鑫食用菌园区采取把生产大棚租赁给当地农户,园区负责技术指导、产品回收、市场营销,农户只负责日常管理,吸引当地200多农户参与,每户平均每年收益达到3万元以上。

三、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发展存在的困难

近几年来,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稳中有升,经营规模逐渐壮大,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新型农业经营体抗风险能力弱,获得土地困难。

开江县地处山区,土多田少,地力水平普遍不高,机械化操作水平低,农田水利设施落后,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较窄,造成其抗自然风险能力较弱,加上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已严重影响其发展,同时,农户对土地流转心存顾虑,造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集中连片田地较为困难。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相关人才,获得资金困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主一般文化水平偏低,掌握先进生产实用技术不多,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当地农户,初期还可以有能力进行管理,后期企业规模扩大,就力不从心,但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想柔性引进又受到相关制度制约,造成高素质人才匮乏。其次,由于农业弱质的特性,生产周期较长,抗风险能力弱,缺乏抵押物,造成融资困难。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意识淡薄,抗市场风险能力较低。

有限公司、菏泽嘉宏脱水食品有限公司 、菏泽晨鸣板材有限责任公司、菏泽宏兴原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定陶九源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禾青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艺达棉纺有限公司、山东润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天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山东天骄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菏泽金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定陶国龙食品有限公司、菏泽旺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天智绿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菏泽天山丰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定陶圣沣华航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天普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百瑞制药有限公司、菏泽清源化工有限公司)

二、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1、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近年来定陶县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发展到1000多家,成员5000多家,对信贷资金需要也越来越旺盛。贷款主要分为对合作社成员为主体的贷款和以合作社为主体的贷款2种形式,近3年来贷款累计达到3亿元以上。

2、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截止5月末注册的家庭农场32家,今年以来以农场名义提出贷款申请的11家,已获得银行贷款的1家,贷款金额150万元;其他获得贷款主要是以农

场主个人名义获得的贷款。获得信用社的贷款农场为定陶县年发家庭农场。该农场主要经营农作物、果木种植和青山羊的.养殖。有土地50亩,坑塘10个面积50亩,承包年限50年。20xx年以来已投入260多万元,建造住房102间,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种植果树500余棵,养殖青山羊200多只。根据农场发展规划,今年资金缺口近400万元,为此3月份提出了贷款申请,信用社根据考查情况,积极创新信贷方式,对其投放贷款150万元,主要做法:一是以承包合同公证方式作担保。由于农场土地为承包行政村土地,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担保风险较大,为此,信用社要求农场进行公证,该农场把与行政村签订的土地承包权合同进行了公证,费用3000元,增强了担保的法律效力;二是以农场土地上的附属物所有权抵进行担保。农场现有的房屋、果树、青山羊等价值在300万元以上,信用社逐项进行了登记,并与农场签订了上述附属物的担保合同;三是追加公司担保。为将贷款风险降低最低,信用社还要求农场追加了公司担保。提供担保的公司为定陶县双金新型建材公司,该公司位于仿山镇后王楼村北2公里处,年生产量20xx万砖,利润在80万元/年,经营周转正常,担保合法、有效,担保能力较强。

自贷款投放以来,农场取得了较好效果:一是加快了农场建设步伐。农场利用贷款将现有农场的房间进行装修、硬化院内路面,目前已硬化路面200多米;打500米深井一眼;青山羊达到200多只;餐厅15间,宾馆15间,已进行装修;

建造鱼塘垂钓台30个,已建成16个;采摘园40亩其中特色水果蔬菜大棚10亩。二是预期收益较好。农场预计年末建成,将形成集餐饮住宿、采摘、垂钓、养殖为一体的特色观光旅游基地。预计年收益可达50万元以上。

3、支持专业大户发展。据调查,目前对辖内专业大户发放贷款的5户,贷款金额127万元。贷款发放少主要是近年来专业大户贷款到期归还率较低,目前专业大户贷款仍有50多万元没能归还,形成不良。为此信用社对专业大户贷款投放审查较为严格,严防出现新的不良贷款。

4、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据调查统计,近3年来,金融机构累计对辖内产业化龙头企业投放贷款30多亿元,其中鲁花近15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

三、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1、定陶县中远蔬菜专业合作社。由18户菜农发起于20xx年成立,现成员发展到285名,合作社拥有办公室、分级包装车间、检测室、仓库等场所面积1650平方米,农业设备30多台套,注册了“辘湾”牌商标,进行黄瓜、苦瓜等七种蔬菜的绿色农产品认证。自20xx年以来,由合作社牵头,种植户以抵押、互保等多种形式在信用社累计取得贷款20xx多万元,帮助500多户种植户,建造了高标准日光温室 120余座,现代化育苗工厂一处,年产黄瓜1900吨,苦瓜2100吨,年产值8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