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奴


书和我的关系像是花与花瓶。花瓶虽说也可独立摆放,但不比插入鲜花后的那份充实。忙碌的学习生活下我是无暇去读书的,然而一有时间便乐得捧一本书躲在屋子里啃。一个书奴就这样长成了。

关于书的记忆是我对文字这个东西似懂非懂时开始有的。那还是整天抱着母亲求她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母亲给我买的书大都是童话故事,有拼音和插图的那种,薄薄的一本。忘记母亲给我讲故事时的语调和神情了,只记得她讲的很容易就听懂了,故事结束她就忙着收拾家务,我翻着书呆呆的坐在一边。

那时的我凭着母亲讲的情节,人的插图里的人物:哪个是公主,哪个是巫婆——我总是下意识的选择一个人物作为自己,好像自己身上真实发生了这个故事似的,而我所选的人物,全都是正义的一方。想来也好笑,那天收拾东西找到了儿时的一本童话,是《白雪公主》,翻开来看,有一页是没有文字的,插图上画的是一个巫婆对着镜子狞笑——已经被我撕得不成样子了。由此可见,那时的我——自以为是“白雪公主”的我对那巫婆是报了多大的憎恨和厌恶,已经到了把插图撕掉的地步。

再大一点,便是自己看书的日子了。我有时也奇怪小学之前怎么会认得那么多字,买的虽然是有拼音的书却从没正眼瞧过那些拼音。字,像是学过的,也忘记是怎么学的了。我开始被书里的故事所吸引,小小的心里有了正义、勇敢这些词,也装下了不少心事,想着自己也有个阿拉丁神灯该多好……

上小学后,语文变成了我的强项。那式我的书再也没有拼音的影子了。我总是不爱看大部头的书,觉得怎样也看不到结尾。便在学校里定了《少年文摘》一类的杂志,每次领到后都迫不及待的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看,回家后再读一遍——那份神圣和庄重像是信徒们念诵经诗一般。怀着敬畏读完后,作文时再挑一两个小故事写进去。发下来的作文,老师总是用红红的波浪线给勾下来一两段,再注上一两句赞赏的评语。那时我的作文总是要给老师拿到作文课上去读的,那份喜悦和激动真是无以言表,只是在老师读完后在大家的注目礼下红着脸面无表情——笑的太夸张是怕别人说我沾沾自喜。所以才稍微矜持一下,等飞奔到家才眉飞色舞的告诉父亲母亲自己的作文被老师当做成功范例读了一遍的事。

中学后又开始读一下名著,但有些书我是不会碰的,比方说《三国演义》。也许你要笑我,可我真的是记不住里面的人物。这且不说,计谋之类尔虞我诈的东西在我看来实在是乏味,不爱看不爱看。读完《简•爱》和《呼啸山庄》后,我的书和别人的不同便越来越明显了。那时女生之间比较流行看关于初恋啦,唯美爱情啦,时装杂志啦,我总觉得她们幼稚,也试着读过一些,怎么也看不出个滋味来,看一半就再也不动了。

我之所以叫自己书奴,因为书虫是来者不拒,统统啃掉的,而我读书总是有自己的偏爱和喜好,读起来不能自拔,读后也是意犹未尽的样子。而面对生活有所感触时,总觉得自己的语言是那么的贫乏,不足以表现我内心的那份感慨或是悸动。我就这样被书吸引着,领导着,却驾驭不了文字——我坚信是自己的书读得不够,三毛是高我一级的书虫,所以她的文章才那么饱满生动。

短时间内“书奴”这个称号是要先挂着了,总有那么一天,我的笔尖自然写出我要说的话时,我是睡着觉也要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