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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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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一

目录

1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9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10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14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施工安全控制一般规定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序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控制方针,确定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是减少和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b)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c)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等。

2、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有效地实施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5、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许可证》后才可开工。

2、总承包单位和每一个分包单位都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各类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才能上岗。

4、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检。

6、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8、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9、施工机械(特别是现场安设的起重设备等)必须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尽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风险的危险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风险的危险源,应努力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

4、在条件允许时,应使工作适合于人。

5、应尽可能利用技术进步和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应考虑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

7、应将技术管理和程序控制结合起来,有效开展预防活动。应有可行的、有效的应急预案。

8、作为最终手段,还应考虑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把达标工作贯穿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安全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二、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施工员、安全员及各工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达标领导小组,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贯标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三、认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及时加以整改。

四、各施工现场要加强管理,按标准要求做好资料,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及时、全面、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控制和加强特种人员及技术工人证件的管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在部门达标活动中,凡经上级或公司检查不合格的工地,影响部门达标目标实现的项目部,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部门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部门实行安全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依据。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管理对象和范围:

1、部门所有人员,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承建商的有关人员等。

三、安全生产控制标准: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规定。做到职责、权限合法明确,覆盖全员、全方位。

2、各类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有效履行职责,行使权限。真正实现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绩效。

四、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制定和实施安全责任制,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坚持“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原则。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符合“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组织生产施工的领导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3、项目经理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解决突发事件。

1、各项目部、施工现场必须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部的安全例会要吸收施工员、安全员、各工种负责人、班组长参加,传达各级安全生产指标,分析解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必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作好记录。

2、班组每天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做到班前安全生产要求讲话,把工作任务、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等讲清楚,做好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一、技术交底的管理依据:

施工技术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该工程技术文件的人员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交底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所有工程项目、不同的施工阶段,对相关的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三、技术交底的控制标准:

1、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始终都了解交底者的意图。

2、使实施工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工程的概况、特点、设计意图、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3、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

四、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应明确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施工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责任。

1、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应接受设计人员的设计技术交底。

2、工程技术文件的主要编制人向实施工程的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说明工程在技术上、作业上要注意和明确的问题。

3、施工员、管理人员在施工的适宜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4、操作人员接受技术交底,真正达到技术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术交底的内容:

应针对工程的特点、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针对性的进行。

1、接受工程任务时,通常,结合图纸会审进行。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企业的有关人员做设计技术交底。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参加,了解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要求和业主对工程建设的要求。

2、工程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人员作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其内容包括;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组织结构设置与分工、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3、专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编制人员应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为该专业工程、过程、工序的施工工艺、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两个以上施工队配合施工时,施工员要按工程进度向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5、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六、技术交底的记录:

1、作为履行交底制度的凭据,技术交底记录的表格应有统一的标准格式,交底人员应认真填写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接受交底人员也应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2、施工员进行书面交底后,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的签字。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种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外,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作业,同时定期参加复试,验证工作。

二、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使用保养,加强业务学习,掌握机械的技术性能,做到万无一失。

三、部门、项目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人员档案。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规定。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

部门为防止工伤事故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作业方法、劳动组织、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要加深施工安全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程度认识,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指导性作用。

一、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求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等土方工程,针对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放坡系数及支护方法以防塌方,造成事故。

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宅的防护隔离设置: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二、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以达到确保安全施工的目的。

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要求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长,针对防暑降温工作所制定的防范措施。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对雨季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预防措施。

3、冬季安全措施,是指冬季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而需制定的防范措施。

四、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的实施,责任要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认真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

5、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必须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有效的管理。

一、管理对象和范围: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二、控制标准:

1、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满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3、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适用有效。

三、管理要求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严格履行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技术和安全的等专业人员以及工程建立单位的监理工程师根据各自的职能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

2、针对已批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应组织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3、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施工员/安全员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督。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防火、现场标牌等内容。文明施工的条件包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防护设施和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管理要求

1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等区域。

b)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c)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应保持放置的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要求,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d)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e)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2、部门组织各项目经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的具体规定要求:

a)各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计划要求落实到责任人。

b)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

c)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穿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服,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d)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要堆放整齐,摆放有序。

e)施工现场要做到:日干日清、工完场清。

3、项目安全员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的管理对象和范围:

主要包括临时用电管理、外电路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接地与防雷、自备电源、配电线路、配电箱及开关箱、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照明等。

二、安全用电控制标准:

严格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科学性。

三、安全用电的管理要求

1、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

a)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设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的开关箱、负载线和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筑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例,加强各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项目部和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灾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现场防火防灾工作。

二、施工现场要制定动火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施工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办理动火手续,作业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完工后进行检查。

三、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灭火器定期检查,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一、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对噪音、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管理。

二、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和建立不扰民措施,要重视环保工作,科学组织施工,争创绿色环保工地。

三、施工现场泥土、建筑垃圾等必须用密目网遮盖。干燥季节道路要及时喷水,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四、在居民区内施工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由建设单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准夜间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应拆除工程围挡和其它临时设施,并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必须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一、参加施工的全体员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在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违章作业,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干好本岗位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操作。

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着工作服、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在没有防护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三、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四、施工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要按规定安装,该检验的设备要及时报验,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持证上岗作业,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日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求安全生产。

五、制定各种制度,划分安全责任,做到文明施工,争创达标工地。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二

1、为加强库存及在借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提高公司资金、物品使用率,保证仓库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制度中所指的物品是因销售、生产、工程及研发所需而储存的各种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1、物品入库管理:

1.1所有物品购入、退回、测试、样品、借用、归还及生产完工成品等,均应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1.2物品入库单为:《外购入库单》由事业部、产品制造部等相关部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成品入库单》由产品制造部办理物品入库手续时负责填写。

1.3仓库人员根据质量部出具的验收合格后的物品入库单及时核对物品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核对完毕,如相符,填写物品入库单实收栏,根据物品入库单登记物料卡及台帐;如不符,则仓库人员予以拒收并立即告知质量部。

1.4《外购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送财务部报账,第三联由质量部存档,第四联由采购部门存档;《成品入库单》第一联由仓库存档,第二联由仓库交递财务部,第三联由产品制造部经办人存档。

2、物品出库、发货管理:

2.1物品出库:持有物品最终使用部门经理或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和综合部经理核准后的相关单据方可提货(领导授权亦可),相关单据上必须说明领货原因;套料发放应附《生产通知单》或《生产计划单》和(套料清单),仓库人员按单的紧急程度及时发料,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2.2物品发货(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2.3物品发货(非正式合同):发货通知单必须经合同执行部门经理和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并经财务管理部经理、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2.4物品发货(个人借用、返修):发货通知单必须经所需部门经理、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综合部经理核准后(领导授权亦可),仓库人员复核上述手续后方可发货。

2.5所有物品发货由仓库人员负责发出、跟踪至用户手中,并负责跟货运公司核对相关货运资料,发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2.6生产、维修、开发及相关人员:领用物品应办理《物料申领单》;合同出货应办理《成品出库单》;上述均为一式三联,第一联仓库存档,第二联交财务入账,第三联由经办人存档。

2.7仓库人员严格按照发货单上拟定的日期组织物品出库,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物品上标有生产流水号应记入物料卡,以防止领出物品的随意调换;物品不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2.8物品发货:必须检查物品的性能、外观及附件,各项无误后,并经质量部人员在相关单据确认后,由仓库人员发货;仓库人员均于出库当日将相关资料准确录入电脑台账,不得隔日作业,以利于物品存量的精确。

2.9因特殊情况,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给用户的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办理入库、出库、发货手续;同类事项未及时补办手续,原则不准再由供应商直接发物品给用户。

3、借用物品管理:

3.1内部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物品内部借用单》,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

3.2出差在外的人员借用物品时,应填写《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该单据均需经过相关部门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综合部经理核准方可借用(领导授权亦可);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填,但要部门领导确定其借用人身份(本表在键桥社区下载)。

3.4借用物品期限从发货之日起为三个月,所借物品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方可核销借用账;三个月未能归还,借用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可延续再借用三个月;如仍无法归还,由借用部门或当事人按比例承担该物品使用年限的折旧费,若所借物品转为销售合同将返还所扣折旧费。

4、物品退回与归还管理:

4.1合同退回、合同更换、个人借用(出差在外人员)、试用退回的物品由仓库人员负责接收、记录、处理或再分发给相关人员处理。

4.4个人退回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出具《物料退仓申请单》,标明借用时间,借用单号等,将质量部检验结果转交本部门经理确认,并经综合部经理核准后办理退库手续、并销账。

5、物品报废:

5.1物品报废原因:

仓库

1)变质的(生锈、霉变、虫啃、鼠咬等);

2)超过使用寿命的;

3)已不再使用的;

4)在承担运输中损坏的。

生产部

1)因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

2)生产过程中损坏的。

事业部

1)生产在途时,顾客取消合同;

2)因技术更改升级而造成报废的;

3)已购买,但开发、销售、生产更改滞后,经协调无法退回的;

4)合同发货后,因系统无法升级而退回的;

6)借用/试用后,经质量部判定为无法再修品;

7)因计划失误导致采购引起的。

5.2物品报废流程:

2)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凭具审批后的《报废申请单》和《物料申领单》到仓库办理报废手续。

5.3物品报废注意事项:

1)所有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物品归仓库保管;

2)生产部负责将报废半成品、成品上仍可用的元器件拆除(如单板上的ic、电阻、电容等),送质量部iqc检验,合格品办理退仓手续。

6、账务管理:

6.4经办人月底将当月发生单据装订成册,由仓库专人负责保管;

6.5仓库人员每周及时将单据交于财务部,以便财务入账。

7、仓库管理:

7.1按现有仓库面积,规划平面图,分别按料号次序摆放,并将各物品型号、规格用标签纸列示于物品前,各项物品对应陈列其后。

7.2仓管员对于所经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7.3遵循7s原则(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节约)。

7.4未经检验的物品,摆放在指定区域。

7.5检验合格的物品,及时入库贮存。

7.6换货、报损的物品,区分存放,并单独记账。

7.7非货架贮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压线、倒置、重压。

7.8禁潮物品应做好防潮措施。

7.9保持适宜的仓贮温、湿度条件:温度控制在5~35℃之间,湿度控制在40~85%之间,由仓管员负责将每日点检结果记录于《仓库温、湿度点检表》中。

7.9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应分开贮存,并加以明显的警告标识。

7.10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过分发热而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电器。

7.11物品贮放,庞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轻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7.12物品堆放不宜过于紧密,保留间隙及库房进出通道顺畅。

7.13易碎、易破物品须轻取轻放。

7.14配套物品应成套存放,以防混乱。

7.15每月28号前结账,并发送当月物品库存情况给相关部门。

7.15出具盘点报告,出现盘盈或不可避免的盘亏情况,由仓库主管呈报部门领导、公司领导核准后调整,若为保管不善引起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制度由综合部起草,公司领导核准,解释权属综合部;

2、凡公司以前之制度、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修订,修订周期为半年,报公司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1、《外购入库单》

2、《物料申领单》

3、《物品内部借用单》

4、《成品入库单》

5、《成品出库单》

6、《物料退仓申请单》

7、《发货通知单》

8、《借用设备(委托)申请表》

9、《报废申请单》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三

1、急诊科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急诊科的日常工作。各科参加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服从医务科和急诊科领导和指导。

2、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审岗、迟到、早退。遇特殊情况医院传呼时,休假的医务人员也应及时到位,参加抢救工作。

3、认真填写急诊日志和门诊病历。对抢救及留观病人应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处置要正确。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4、严格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会诊制度、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急诊科病人入院护送制度和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流程等相关制度,确保绿色通道畅通。

5、抢救器械、药品齐全完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一切抢救物品不得外借。

6、保持急诊手术室清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急诊手术室所有敷料、针筒及器械均应灭菌消毒。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7、加强观察病人的管理、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疑难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多科会诊。

8、急诊检验、影像等检查要做到迅速、及时、准确。

9、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简化流程、尽心尽责地为群众服务。

10、保持环境清洁、室内安静、秩序良好。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

11、加强安全管理。遇重大问题:如重大伤亡事件、集体中毒、甲类传染病、重大事故纠纷等即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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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四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切实做好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开源节流,以确保我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的财政经费下达后,将经费措施及支出项目、支出数额计划向领导办公会报告,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审议通过。

二、半年时由财务负责同志及报账员将半年的收支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向领导办公会报告,以便讨论修订支出计划,调整支出项目,增加开支的透明度。

三、所有支出必须按局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掌握,其他人员未经办公室领导交待安排不得擅自开支。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公务开支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统筹安排,以便整体掌握经费支出情况。

四、所有报销票据需经办公室负责同志签注审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票据上台照、内容(事项)、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相应内容应齐全,否则,不予报销。

五、因应急或出差需要借取费用时,由借款人填写票据,经单位领导签注意见和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按照审签数额借款。事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履行报销手续,抽调借据。否则,借款期限超出一个月后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记收利息,并予以批评处罚。

六、坚持民主理财,增强收支透明度。办公室应厉行节约、俭朴办事。年初制定出当年的大致开支项目和支出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控制执行。

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五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服装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服装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服装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4)保障各客户所需货物的供给。

(5)做到日事日清

第一条对于后到服装入库要清点数量,核对款号、颜色、尺码。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入库后及时整理上架,并做好标识

第三条入库帐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帐

第一条配货员根据客服的配货单进行配货出库。

第二条配货员要核对清楚款号、颜色、尺码、数量,方可装包。并放一联出库单于包装内。在包装外写好客户地址、姓名、联系电话。

第三条做到有帐可查,确保仓库货品的准确率。

第四条打包人员在打包前要提醒配货员有否遗漏方可打包,打包完后进行登记,并做好和货运公司的交接。

第五条发货前需和客服沟通好,方可发货

第六条货品出库完后及时整理货架,需更改标识的要及时更改。

第七条配货员出完库后要把出库单存根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账。

第一条退货回来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破损要当面清点完后,数量准确方可签字。

第二条退货要及时退掉,数字有出入时及时跟客服反馈,并跟踪客服及时解决。没有问题的需换包装的,换完包装整理上架。

第三条仓库收货标准:无吊牌、脏、残、修改吊牌、洗过、影响二次销售的均不予退货。

第四条退货单核对无误后交予仓库主管及时登帐

第一条仓库人员对库存货品要每月月末盘点;

第二条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方便。

第三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4)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1)在货品上架、打包后要及时清扫

(2)仓库坚持做仓库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3)要及时清理桌面上的资料、杂物,保持桌面、抽屉的清洁;

(4)每天下班前将仓库进行打扫,各物品放归原位。

第一条在上架、配货当中要确定梯子放稳后才能上下

第二条要经常检查梯子是否有松动,并及时交维修人员维修。

第二条下班前要拉闸、断电,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其它不安全隐患。

(1)及时入库出库,做到准确无误。

(2)做到每天和仓管对库存、每周和出纳对账

(3)配合仓库月末盘存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六

为加强本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做好货品出库和入库工作;

(二)做好货品的保管工作;

(三)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货品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四)保障各客户所需货品的供给;

(五)做到日事日清。

(一)做好各类物品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主管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到账、物一致。仓库的所有账目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清晰。

(二)仓库主管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损坏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领导及财务人员。

(三)仓库的物资分类必须清晰明确,货架必须牢固整洁。仓库应做到无灰尘、无蛛网、保持地面的整洁以及仓库的清晰。

(四)结合仓库条件,做到货品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品的进出和盘点的方便。

(一)到货数量明细审核;

通过扫条形码确认实际到货单与实货有无差异;

(二)入库管理规定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清:物品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4)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出库、配货、发货通过erp系统审核完毕后,仓库根据配货单拣货,并装箱,仓库发货必须按照款式、颜色分类捆绑进行发货。最终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发货。

店铺收货货品到店,在erp系统[收货单]请及时跟踪店铺验收入库,如发现差异,及时进行处理沟通,并将差异提并公司解决。

当有残次品或换货率要求退货时,需先向客服部申请退货,客服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退货通知单,erp系统会自动根据预先设定好的退换货率(可分别设定期货、补货、铺货换货率)判断是否允许退货,如果允许,审核退货通知单,退货。

(一)盘点前整理物料,清扫仓库。

(二)盘点分以下两种类型:

(1)大盘:在一个时间段内,货品全部盘点;

(2)抽盘:通过盘点,抽检某部分货品的实际库存与帐面库存情况。

每年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货品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

(一).仓库储存管理三原则:

1.防火、防水、防压;

2.定点、定位、定量;

3.先进先出。

(二)货品管理:

5.搬动货品时,要注意轻拿罢放,注意不能弄脏有清洁要求的货品。

(三)安全管理:

1.仓库所有员工,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4.每天下班前检查仓库是否安全,关好电源、窗户,锁好门。

(五)仓库工作纪律:

1.仓库各级员工必须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要做到令行禁止。

2.工作认真,仔细;

3.每天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工作;

4.不得与上司顶撞,恶言恶语。同事间团结互助,不得斗殴打架;

5.严禁在仓库吸烟,动用明火;

6.严禁赤膊、穿拖鞋,酒后上班;

8.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严禁乱接电线;

9.严禁监守自盗、私自动用公司任何财物;

10.仓库所有人员,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20xx年03月05日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七

一、档案工作职责

1、搜集、保管档案、材料,为国家和部门积累档案史料(含声像档案);

2、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

3、办理档案、材料的查阅、借阅和传递;

4、登记干部职工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材料情况;

6、做好档案、材料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8、推广、应用档案、材料现代化管理技术;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2、档案管理单位人员根据规定,确定是否应提供材料;

3、凡查阅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正式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4、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6、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八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物资入库后,应摆放整齐,并标明物资名称,以便查找。

二、出库

1、物资出库,应持hrm签字的《出库单》,交由仓库保管员出库,同时修改库存量。仓库物资,未经hrm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2、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3、所有物资出库凭证,仓库保管员应妥善保管。

三、仓库管理

1、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后使用制度。如发现行政物资短缺,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补充购买。

2、仓库应每季度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3、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4、建立电子版及纸质版两套库存记录,并附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九

1.办理门诊病员收费和住院病员预交金收取工作。

2.收费人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解释,不刁难,不推诿病人。准确掌握有关收费标准,努力提高效率,缩短病员等待时间。

3.收费人员在收到病人交付现金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填写门诊收据,必须做到姓名相符、项目真实、金额准确、日期一致、字迹清晰。

4.严格执行医保查证手续和有关比例收费规定,做到姓名、项目、金额相符,防止张冠李戴,错帐漏帐。

5.收费人员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办理结帐,核对所开收据与所收现金是否相符。将所收现金交出纳核收,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结算上交,不得拖延积压,不准挪用公款。

6.各种收据必须按日期、编号顺序使用,不得中断或间断。凡写错作废的收据,必须将原正副联粘贴在字根上,并写明注销的原因。

7.收费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严禁室内会客,不准由他人代替收费、填写收据,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努力完成各项收费任务。1、收费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价格法》。

3、负责对门诊收费室、医保收费室、入出院处三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监督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并做好三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本单位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立项、成本测算和价格调整工作,监督实施价格决策,配合当地价格部门开展价格检查,协助解决医患之间的价格纠纷。

5、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制度,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履行收费公示义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坚持急诊和转诊负责制,积极开展危急病人抢救。

3.实行门诊登记,内容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并逐步推行门诊病历制。

4.认真做好各种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做好上墙图表的填写和管理。

5.积极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各项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的财务接受乡卫生院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在乡卫生院设置总账,村卫生室建立分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周转使用率。

2.村卫生室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3.村卫生室账务应做到:账目清楚、收款付款有凭证、账款相符、日清月结、定期核算,定期在卫生室内公开账务。

4.公开收费标准,并认真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村卫生室药品、处方制度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加强药品管理的一系列政令、法规,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村卫生室所需药品、器械、卫生材料一律由乡卫生院直接划拨;乡村医生不得私自外购药品。

3.坚持“计划用药、合理使用”的原则,每月10日—15日上交一次处方,实行处方换药制。

4.村卫生室必须建立药品入库核对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数量及入库日期,并做好库存药品的保管,防止药品在储存过程中霉坏变质,过期失效。

5.看病必须有处方,处方必须用钢笔写,不得涂改。

6.处方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品名、剂型、剂量、用法、用量、医生签名及药价。

7.一般不能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

村卫生室防疫、妇幼管理制度

1.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控制其发生和流行,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进行疫源地处理、地方病的监测、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工作。

2.按程序做好计划免疫接种,及时填写并保存好接种表、卡、册。

3.掌握辖区孕产妇和0—7岁儿童基本情况。

5.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按儿童系统管理程序和要求进行定期体格检查、登记、填写并保存好系统管理表、卡。

村卫生室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凡卫生室使用的注射器针头、输液瓶、胶管及其它检查治疗器械,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注射器、针头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压舌板、体温计等做到一人一次消毒。

3.浸泡各种治疗器械(止血钳、剪刀、镊子等)的消毒液7天更换一次,每次更换消毒液必须在瓶上贴有标签,注明换液者姓名、日期。

急诊科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十

2、科室对各项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存在的不足及持续改进措施。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态,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师行为规范

一、对急诊病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抢救,不得延误治疗。

二、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的原则。

三、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方、人情假、假证明,不“搭车”开药,不收受“红包”。

四、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作风、带思想,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科研不能损害病人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

六、严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利用隐私要挟病人。

七、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案,不准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

八、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准隐瞒和私自了结。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院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表端庄、行为文明。

二、工作态度端正,做到清廉正直,接待病人热心,接受意见虚心,解释工作耐心,护理工作细心,一视同仁,出以公心。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等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树立“敬业、爱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抢救及时,认真交接班,准确记录,切实做好病员护理。

六、慎言守密,取信病人;加强病室管理,为病人创造良好身心医疗康复环境。

“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十条要求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

四、认真搞好门诊的分诊、导诊服务,并配备适量的便民设施;

五、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七、院内急会诊,要在20分钟内到位;

八、不发生乱收费的现象;

九、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

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时。

首次投入临床使用。

三、党政机关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检查。

四、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单位领导均不在场。

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含行政、后勤部门的事故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 重器材,发现贵重药品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

六、收治涉及法律或犯罪嫌疑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

七、报批数额较大的经济开支,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

八、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请院外会诊。

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

十二、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或摄录音像资料等。

十三、涉外事项。

十四、本院职工因病住院。

医疗安全制度

一、各科室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的责任人。

二、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尤其是岗位责任制、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值班、交班制度、急诊首诊负责制度、手术审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放射防护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医嘱及处方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医疗保护性制度等。各科要害部门要有专门的防护及安全措施。

三、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及其它重大事件发生,对危险品、易燃品、毒品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滥用、偷盗、中毒、燃烧及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

四、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任何非专业人员动用医疗器具及设施。

五、凡发生病员人身伤害及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和公共安全缺陷,必须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安全委员会。

六、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所属部门及管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危害安全的事件发生。

七、如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出现危害安全的事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医疗制度执行由医务科进行监督和考核,水、电设备及设施安全、治安安全由总务科、设备科及保卫科监督考核。

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院病人、陪伴及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病人及陪伴、探视人员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三、病人入院带有大量现金时,应交住院收费处暂收,出院时结清帐目,取回余款。

四、用现金交付费用时,由病人或家属、陪伴亲自办理,不要随意让他人代办,以防上当受骗。

五、陪伴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污物或发生有碍病人治疗和休息的行为。

六、爱护病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病房内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

七、发生纠纷或有疑问时,应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病区内吵闹、滋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八、病人死亡,应按规定将尸体停放太平间,不得无理取闹,轻者说服教育,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病区医护人员要对病人、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急诊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医疗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科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面医疗质量检查和调查。

四、负责组织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行急诊科医疗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考核指标。

六、负责汇总科室的医疗,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信息,资料,控制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图,并具体执行管理措施。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医疗、护理小组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

八、负责提出有关要素质量计划管理资料,并参与要素质量的计划管理。

九、随时向科主任汇报科室医疗质量信息,定期汇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作情况。

保护性医疗制度

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权委托人交待。

造成不良影响。

人,增加恶性刺激。

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及协助,不得对病员未作任何处理就推向他科。

诊医师交班。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医师必须按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不含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或医生组长应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全面详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分析讨论病情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五、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是否正确、及时、恰当,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和安全隐患缺陷,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及安全隐患缺陷,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手术、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目录

一、急诊科室管理制度

二、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四、急诊留观病例书写制度

五、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六、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

七、急诊会诊制度

八、急诊抢救制度

九、急诊危重病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急诊交接班制度

十一、急诊死亡报告制度

十二、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十三、急诊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急诊收住院制度

十五、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十六、院前急救管理制度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十八、医患沟通制度

第一条 急诊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二条 急诊科应当根据急诊医疗工作制度与诊疗规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急救诊疗工作。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危重急诊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条 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

第四条 急诊科要设立针对不同病情急诊病人的停留区域,保证抢救室危重病人生命体征稳定后能及时转出,使其保持足够空间便于应对突来的其他危重病人急救。

第五条 急诊科内常备的抢救药品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药品在使用有效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六条 急诊科应当对抢救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合理摆放,有序管理。

第七条 急诊科医护人员应当按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确保每一位急诊患者都有急诊病历,要记录诊疗的全过程和患者去向。

第八条 急诊科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并对特殊感染病人进行隔离。

第九条 急诊科在实施重大抢救时,特别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灾害事件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医院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处置程序。第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质量控制和管理,急诊科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医院及医务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急诊科管理,帮助协调紧急情况下各科室、部门的协作,指挥与协调重大抢救和急诊患者分流问题。

第十二条 医院应当制定主要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流程和处置预案,做到急诊科抢救关键措施及相关医技等科室支持配合有章可循。各类辅助检查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出具急诊检查报告,药学等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向急诊患者提供服务。

第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第十四条 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的制度与机制,保证急诊处置后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能够及时收入相应的病房。第十五条 医院应重视对急诊科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急诊科的安全巡视,保证急诊科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急诊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对急诊科医务人员在职称晋升和分配政策方面给予倾斜。

二 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分诊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治疗护理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监护室和抢救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 天,最多不超过1周。7.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历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入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抢救。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者识别制度,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

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诊疗号等)管理。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

三、健全与完善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采血、给药、检查、输液、输血及实施各种有创诊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四、建立“腕带”识别标识制度,将“腕带”作为辨识清创、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的手段。

五、危重症患者右手腕上戴上红色腕带,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普诊患者佩戴蓝色腕带,留观患者佩戴黄色腕带。

六、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家属)沟通,确保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七、在急诊病人转接等关键流程中,均要有对患者准确性识 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一、对意识不清、交流障碍、儿童、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检查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手段,注意观察腕带处皮肤有无发红、破损,询问病人的自主感觉。

二、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住院号”作为身份识别的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要双人核对。

三、急危重症、普诊收住院、留观输液的患者要佩戴腕带。住院期间必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同医疗垃圾处理。

七、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识别。

急诊科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留观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核对。2.在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要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安瓿。抢救结束后医生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静脉用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7.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诊疗号、血型(rh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因子)及含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4.输血前需要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诊疗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及时送检。6.输血单应保留在病历中。

(四)急症清创患者核对制度 1.术前准备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诊断、清创手术部位(左右)。2.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灭菌效果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标识制度 1.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六)查对要求

出本人姓名,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七)与患者沟通

在实施任何介入或其他有创高危诊疗活动前,操作者都要以主动与患者沟通的方式,作为最后查对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八)完善关键流程查对措施。

急诊科/室护理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首都医务人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2)对患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严格无菌操作,掌握配伍禁忌,根据医嘱合理用药。工作中做到迅速、准确,既要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又要防止差错发生。(3)急诊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及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技能,随时做好抢救患者的准备工作。

(1)热情接待患者,根据患者主诉辅以必要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需要时协助医生给患者开化验单、做心电图,并进行分科,安排就诊。

(2)预检护士须在5分钟内对病人进行处置,判断病情的危重程度并正确分诊,及通知有关医生尽快接诊。

(3)办理挂号登记手续(危重病人应先通知医生抢救,后补办手续)。(4)绿色通道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呼叫有关人员增援。

(5)认真接待和处理病人,按病情的轻重缓急决定送入诊室或抢救室,对危重病人做出相应的急救处理。

(6)对无急诊值班的专科要呼叫有关专科医生参加急诊。

(7)对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执行呈报制度。遇突发事件,患者集中到达时,除通知当班医生外,应及时报告医务处。遇烈性传染病,在通知医务处的同时,通知区防疫站。

(8)对需送抢救室的患者,电话通知抢救室,必要时护送患者。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得随意挪用或外借。

(3)每日检查核对抢救药物、器材、一次性物品,班班交接,做到数目相符、性能完好。

(4)抢救室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不得有过期物品。

(6)抢救室使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每周彻底清扫一次。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进行工作。

(8)抢救护士应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及各种抢救技术,积极主动配合抢救,做好护理记录,同时做好基础护理。

(9)抢救用过的各种物品、仪器设备等要及时清理、消毒,以备再用。药品用后及时补充齐全。

(1)对急诊抢救病人当班医务人员保证5分钟内到位。医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诊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2)在抢救过程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给予保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托,抢救科室有呼叫权和转诊权。

(3)参加抢救地医务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协作。(4)在抢救过程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最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5)医护要密切配合,完成各自所担负的责任。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护士要重复一遍,以免有误。并及时记录。

(1)凡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范围附后),发生后,医护人员应迅速安置抢救病人,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2)立即电话或书面报告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护理部、护士长总值班(夜间)。

(3)立即通知科主任、护士长,进行人员的分配。

(4)及时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原因、病人数量、紧急处理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5)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登记及交接班工作。

(1)转运前,先电话联系需行检查的部门或接收病人的病房。如需使用电梯,同时联系后勤服务中心,确保急诊电梯在要求的楼层等待病人。以减少中转和等待的时间。

(2)转运前,充分和医生一同评估病人的生命体征状况、气道状况、填写危重病人转运登记表,生命体征不稳定或随时病情出现危重变化的病人暂时不予转运。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评估而定。

(3)转运途中准备必须准备简易呼吸皮囊、氧气枕。带有人工气道并有机械通气的病人接上转运呼吸机一保证转运途中的安全(在更换上转运呼吸机前必须测试与检查呼吸机的性能,正常运转后才能更换呼吸机)。(4)保证转运途中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护、血压监护的持续性,随时观察病情的变化,采取必要的措施。

(5)在转运途中必须维持静脉通路、保证两路以上的静脉通路,有创监测通路置于显眼处,保证转运途中由足够的备药,血管活性药物须有明显的标记。对转运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要做充分的估计,途中需用的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准备由医生决定。

(6)昏迷病人在转运前需开通气道,插管或气管切开病人在转送前必须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充分评估气道通畅程度确保途中的安全。

(7)头颈部外伤病人需有颈托,有颅内压增高的病人需镇静,血气分析异常病人需在转运前处理。

(8)将病人的引流管夹闭(如引流管、胃管、胸管、导尿管等),防止引流液反流。同时安置好管道的位置,保证足够的长度,防止滑脱。

(9)对于躁动的病人要做好适当的约束,防止坠床、拔管等各种意外的发生。

(10)转运病人的途中推车一定要慢、稳,上下坡时、转弯处、进出电梯要注意安全。(11)转送全程由负责该病人的治疗的医生、护士以及护工一起进行,以保证途中的安全。

7.急救绿色通道制度

(2)急救绿色通道基本原则:对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的手续按情补办。

(3)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急危重病人。

(4)急诊科24小时在接诊台设有专职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送入急诊抢救室,负责呼叫急诊医生和护士实施即时抢救,值班护士立即准备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5)急诊科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坚守岗位,在病人到达的5分钟内投入抢救,急诊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6)对实施重大的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同时白天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实施重大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院抢救小组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中心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抢救会诊,急诊科成员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7)急救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手工处方、各种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粘贴红色圆形标志,各相关科室应予以优先处理,经医务科、急诊科主任及护士长(白天)或总值班(夜间)签字并经收费处登记签章后可优先取药、检查、住院,后付款。

(8)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急救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知病情及变化,根据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请书面签字。

(9)为保证抢救的及时、有效进行,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需要实施的各类有创操作,急救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按先操作后补谈话原则实施。

(10)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危重病人报告制度及会诊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1)进入清创室戴好工作帽和口罩,操作前洗手,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无菌物品分类放置、布局合理。

(3)严格执行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做到三查七对。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5)如打开后发现物品少或破损,请勿使用,及时通知护士。

(6)清创完毕后,及时将污物分类放置:缝合包放入污物桶中浸泡,将带有血渍的敷料、用品及时放入医疗垃圾箱,缝针、针头放入利器盒中,整理好使用过的物品。

毒液盖紧瓶盖,防止溶液的挥发,保持溶液的无菌。

(8)每天紫外线消毒一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9.急诊值班制度

(1)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经急诊科主任(护士长)考核,医务科长审核后房能参加急诊值班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态度热情,工作仔细,认真履行职责。实习。进修人员参加值班时,应有专人指导。

(3)内科,普外科,儿科,妇科,骨伤科,五官科,麻醉科,派定值班人员后,每周武前将名单送医务科和急诊科。各值班人员应严格守医院“值班,交班制度”,在接到传唤&通知后,须5分钟内到位。

(4)值班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一切抢救用品的性能,数量以及放置位置,如有缺损应立即补充更换,放置位置有误立即改正。

(1)输液室、注射室实行首接负责制,第一次来输液、注射的病人,用条码仪读出注射单信息,打印输液瓶贴,同时要把所有的药物与注射单、病历、打印瓶贴仔细核对,并在注射单上盖上输液章。如有不符,及时与开药医生和药房取得联系。

(2)化药护士在拿到药物后,再次核对瓶贴上的药物与实际药物(包括输液大量的种类、用药的药名和剂量是否一致),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药物配制完成后再瓶贴上签上自己的代号。

(3)注射护士在为病人注射时,用两种方法确认病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用药的正确性:首先用pda机扫描条码和交给病人的核对条码单,pda机显示通过,同时询问病人的姓名,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注射。

(4)巡回班护士及时进行巡视,及时调整输液的速度、观察病情的变化,有无用药后的不良反应,病人出现不良反应以及病情变化时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理,如为输液反应按输液反应处理流程进行,并填写输液反应报表。

(5)输液室物品每班进行清点,保证设备及物品的完好。抢救车的管理按封存管理,使用后及时补齐药品,并签名。

1、急诊科属一级临床科室,隶属于院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与指挥。

2、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3、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5、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准则,作到身体力行。

8、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格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说明具体去向与大致时间。

9、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10、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恪守文明礼仪规范,作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生活环境卫生。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无论病员自己挂号来诊,还是经院前急救科接送来诊,凡是经急诊分诊后其第一个接诊病员的医师即为首诊负责医师。

2、首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急诊接诊制度执行,一旦接到指令危重病人必须立即靠到床边、一般病人不超过15~30分钟开始处置。

3、首诊医师接诊后必须详细的询问病史,进行全面而规范的体检,急危重症患者必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再检查的顺序和原则执行。

4、各项体检和必要的紧急处置完毕以后,方才安排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完成必备的病历文书,并等待结果完善诊断。

5、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难、危重、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在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辅助检查以后再请本专业上级医师复查,必要时邀请科内其他专业会诊,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初始分诊意向或推诿病人。

6、凡遇有多发伤、跨科性疾病或确系他科疾病病人时,首诊医师也必须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相关的辅助检查后,方可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或转科。

7、凡是病情和各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在未落实责任科室或虽然落实但相关医师还未到达或接手的情况下,首诊医师仍必须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做到负责到底。

8、会诊时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听取会诊医师意见,敦促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如会诊医师仅为口头意见或拒写时,为确保医疗安全,首诊医师必须详细书写会诊意见,拒写时要有具体时间和拒签的相关记载。

9、危重或诊断不明且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确需紧急检查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安排护送、联系相关通道科室或亲临护送,并尽最大可能在自己的有效监控之下进行。

13、在以上诊疗全过程中,凡因擅离职守、敷衍马虎、相互推诿、不负责任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者按相关制度和纪律严肃处理。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协助科主任及护士长搞好科室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的值班医师(包括主治和住院医师)作好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有计划的开展三基训练。

3、定期查房,主持和指导本专业的重大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特殊疑难及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工作,并定期作出业务总结。

4、担任本科室和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

5、尽力参加急诊门诊工作,以提高日常工作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负责下级医师所完成的各项医疗文件的检查、指导、纠正与签发,并定期作出质量报告。

8、指导全科医务人员结合本专业的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详细掌握负责范围内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一旦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等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报告。

4、参加值班、日常急诊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5、检查、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文书,决定病人是否出院,审签、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一切病历资料。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回顾检查本辖区的各项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杜绝安全隐患,协助护士长搞好责任区的日常管理。

7、主动和带动下级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并作好资料积累,予以及时总结。

8、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担任一定量的教学任务,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三基知识的水平和日常业务技术的提高。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次的急诊接诊病员的日常诊疗工作。

2、无条件的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所接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负责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我院在急诊辖区内门诊治疗病员的临时应急措施的补救和监督工作。

5、住院医师对所管辖的病员应全面负责,每一班次在下班以前,均要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须床边交班并填写交班本。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的留观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变化和所做的诊疗措施;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并及时予以总结。

急诊会诊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邀请相关专科会诊,以免贻误诊断、丧失抢救良机。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紧随会诊医师前往,并向其面陈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在申请会诊以前,必须将病历书写完整,尽其所能作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在急诊病历中写明会诊的目的。

3、应邀会诊的专科医师一旦接到会诊通知,必须认真对待、即刻前往(白天不得超过10分钟,午、夜间不得超过20分钟),任何被邀科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

师交代清楚,又要向患者及家属面陈,以使患方得以知情、配合诊治。

5、特殊情况下的口头会诊,原接诊医师必须在病历中予以详记,并注明会诊时间以备查。任何专科会诊医师不得马虎,出现拒写现象,一旦如此,原接诊医师有权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因此出现医疗纠纷等,被邀科室均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6、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应在病人到达或发生、发现以后即刻展开,不得因等待会诊而耽搁时间、贻误最佳救治时机和延缓诊断,只要在未明确诊治责任转换以前,首诊医师要始终如一的给予应急性救治。

7、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且其伤病又跨专业者,必须多学科联合会诊;需要住院但又有争议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汇报,由急诊科会同门诊部、医务科按病情的严重性来进行裁决。

8、急诊医师必须时刻牢记会诊的重要性,会诊的过程既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保障医疗安全的过程。任何级别的急诊医师均要克服爱面子和盲目自大的思想;一旦需要会诊,就要做到积极、虚心、热情、礼貌。

9、年资低的(3年以内)住院医师原则上不负责、也不单独会诊,实习、进修医师不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抢救是与时间争夺生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抢救的成果如何直接体现急诊科的总体素质及业务水平。因此,平素必须具备各种抢救预案,一旦急危重症来临立即启动组织实施。

2、抢救工作一旦展开,必须具备严密而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

3、抢救范围:凡病情危重,需立即进入抢救室组织人力,全力进行抢救的病例,如:各种严重的外伤危及生命者、各种原因的失血、有休克倾向者、各种原因引发的呼吸困难者、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有休克及心衰倾向者、各种急性中毒、中暑、溺水、电击伤等。

4、抢救器材及药品平时必须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存放、定量储存、用后即时补充。值班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仪器、器械的性能及正确使用,作到常备不懈,各种抢救物品无特殊科外抢救用途不外借,以确保应急使用。

5、一般抢救由急诊科值班医师、主班护士进行实施;如遇重大抢救应有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在岗的本科最高年资的医护人员进行,必要时请有关科室协同进行。

6、需有两科以上的重症抢救应根据病情缓急以某一科室为主进行,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

7、遇有重大灾难性事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成批病员抢救时急诊科在积极准备的同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作到全院参与、全员协同、共同完成。

8、每次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医师未在现场时,值班护士应立即呼叫值班医师,并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基本急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一般强心剂、呼吸兴奋剂的应用等,医师一旦到达立即汇报。

9、在抢救过程中各种抢救措施必须全面展开,严密观察病情,专人详细作好记录,并注明各项抢救措施的具体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要及时请上级或专业医师协助诊治。

10、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护理人员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每种药品应用以后必须密切观察作用及疗效,以便后续治疗的继续。所有抢救环节和所实施的遗嘱必须在抢救的间歇时间及时补记,并与现场其他人员进一步复核,防止漏记。

11、在抢救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医患沟通制度,在各重要环节需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在场陪护讲明,以取得其充分的理解、配合,一般情况下必须得到病人家属或陪护的允诺方可决定抢救的继续还是终止。

12、经抢救病情稳定或允许后应考虑病人的具体转归,如需进入病房应由指定的医师和护士护送,并事前做好相关的告知等事宜。我院因无急诊icu和急诊病房,因此危重病人在急诊的逗留时间及最大可能缩短,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

13、抢救结束后,各种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然后存放原处以备再用,并对抢救室进行彻底清扫和终末消毒。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上午交接班结束以后,全体在岗人员必须对留观和待检的疑难和危重病人进行讨论,以利快速诊断、恰当治疗、适时转科。

2、平素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进行汇报,能本科室讨论解决的就地解决,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与会诊和讨论。

3、疑难、危重病人一旦收入病房,必须随时追踪随访,及时向相关科室了解其诊断和转归情况,必要时申请参加相关科室的讨论。转出病人要注意与病人家属保持一定的联系方式,对诊断和治疗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科内讨论,以获得本院无法解决的技术信息。

4、有需跨科诊疗的病人,科主任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以便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以明确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恰当而适时的落实具体诊疗科室。

5、遇抢救过程中产生医患纠纷时,要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予以汇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讨论、督导与抢救,以利医患矛盾的化解和消除。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急诊科就诊或治疗过程中,突然病情发生变化后经急诊科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院前死亡病例,来院时已经生命垂危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病例不在正常的死亡病例讨论之列)。

2、死亡病历、所有辅助检查的资料、诊断和相关的治疗措施及引发死亡的原因均应妥善保管和封存。

3、死亡病例讨论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由科主任主持,急诊科医师、护士长和邀请相关职能科室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以提高全员诊治及抢救水平。

4、急诊科建立死亡病例登记制度,病人一旦死亡均应在短时间内作好详细的登记与病例资料的汇总记录,并及时向门诊部和医务科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