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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一
环境设计是一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跨学科性专业,涉及艺术学、建筑学、园林学、工程学、材料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主要培养具备环境设计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创新素质和设计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有室内设计与景观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1.室内设计专业方向
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能掌握室内空间设计原理、造型设计方法与程序、材料与施工工艺、人文素养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在室内设计公司、房地产、设计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工程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景观设计专业方向
本专业方向主要培养掌握景观规划与设计、景观资源保护与利用,注重艺术与技术的交叉与综合,能在景观设计公司、房地产、设计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景观环境规划、设计、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二
2.考试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3.考试方式:面试
4.划线原则:考试成绩合格线为85分。根据招生计划,合格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候选考生名单。
5.公示
录取候选考生名单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三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投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10%。湖南省各科类提档比例不超过相应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3%。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也可录取其他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对于根据分数和等级投档的省份,我校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考生投档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第十四条 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对于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者日语;俄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者俄语;朝鲜语、法语专业不受语种限制。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非外语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武警国防生只招男生,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其它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经我校专项水平测试合格,达到相应要求的艺术、体育特长生,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经我校专项水平测试认定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含一级运动员)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艺术类考生,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饰艺术表演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校考专业分×70%+高考文化分×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校考专业合格,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自主选拔录取、国防生录取、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路的招生录取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四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南民族职业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一年内可申请调整专业,根据湖南省政府有关规定,师范与非师范专业之间不得转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录取后,不得跨类转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五
1. 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 严格遴选审核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的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 加强审核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审核实行网上随机审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核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4. 审核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四级信息公示。
5. 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整个自主招生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7.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8.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上述教育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六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符合相关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6、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七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校名全称为湖南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为10542,英文校名为“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我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 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分本部、桃花坪、南院、咸嘉湖、张公岭、马坡岭6个校区。
第四条 我校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管,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我校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培养各类高级人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湖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八
第七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1、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党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实事求是的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负责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九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湖南大学“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招生工作。
考生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3.在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创新发明、论文著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考生可根据个人学科特长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能转专业。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报考科类
数学类
40
理工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30
理工
化学
30
理工
生物技术
30
理工
不限
机械类(工程力学)
30
理工
物理
英语
40
不限
汉语言文学
30
文史
不限
历史学
20
文史
历史
注:考生(除浙江省、上海市外)的报考科类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2024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zz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6)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s:///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扫描件上传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
3.网上缴费
考试费:参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湖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24年]113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00元/人。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在网上缴费(http:///)。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不予受理。
4.现场报到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现场不接受代办。
5.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3日上午,逾期不予补考。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
化学
化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物理
数学类
数学
生物技术
生物
机械类(工程力学)
数学、物理(力学部分)
英语
英语
汉语言文学
语文
历史学
历史
(2)复试:
时间:6月15日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3)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
6.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以内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
专业名称
综合分中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化学
50%
50%
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
50%
50%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
50%
50%
生物技术
60%
40%
机械类(工程力学)
60%
40%
英语
50%
50%
汉语言文学
50%
50%
历史学
50%
50%
7.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1.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及以上。
2.浙江省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3.上海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招生信息网:http:///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简章实用篇十
美术学:四年制师范类专业。主要学习美术学、美术教育和专业技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接受艺术思维拓展和绘画专业创作以及教师教育实践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绘画创作以及绘画研究和教学的基本能力。通过专业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中西绘画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绘画(国画、油画、水彩、书画)创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具有专业艺术创作能力、胜任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专业人才。
绘画:四年制非师范专业。坚持多样化的教学方针,坚持传承和创新并举的教学理念,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学习培养学生了解中西方传统绘画体系及现当代绘画体系,通过中西画专业技法的实践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绘画的基本材料和表现技法,掌握基础造型和色彩表现的专业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独特艺术视角及鲜明的艺术语言,使学生成为绘画基础坚实同时具备绘画教学及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艺术设计学:四年制非师范专业。主要学习艺术设计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和艺术设计方法技能的训练,培养学生专业创新素质与能力,使学生成为艺术设计相关领域从事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分设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艺术、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方向。
1、视觉传达设计是以文字、图形、色彩为基本要素的艺术创作,专业涵盖的职业范围包括建筑、新闻、出版、动漫、游戏、影视制作、媒体运作与发行、创意产业等。
2、新媒体艺术是新兴学科和专业,是在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专业涵盖数字媒体、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电影、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触摸媒体等。
3、环境艺术设计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课程涉及美术、雕塑、装饰文化、建筑基础知识、园林艺术、人体工程学、设计流派、材料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在培养学生创建二维图形设计的基础上,强化对三维空间图形的创建与设计,注重培养学生的设计理念以及创意的形成,同时加强设计软件应用能力。学生可从事建筑、家具、城市市容规划、园林与景观、家装和公装、电脑艺术等设计行业工作。
工艺美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人体素描、设计色彩、中外设计史、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国画、漆艺、装饰画、陶艺、视觉形象系统设计、居住空间设计、环境设计徒手表现、展示设计、包装设计、卡通角色设计、家具设计、建筑设计、媒体广告设计、交互设计、平面广告设计等课程。培养学生在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创新方面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实践动手能力,具备从事工艺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管理和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企事业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工艺美术设计、艺术设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服装与服饰设计: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服装专业导论、服装设计、纸样设计、服装工艺、中外服装史、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服装cad、服装品牌设计与企划、服装工业制版、计算机图形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服装展示设计、男女装产品/纸样/工艺设计、服装网店设计、民族服饰研究、高级时装设计、高级时装立体构成与与工艺设计、品牌服装生产管理、整体形象设计、数码图案设计、橱窗陈设、产品包装设计等课程。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服装设计与工艺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现代设计思想与现代服装技术,能从事服装产品设计、制版、制作、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造性思维能力,有较高素质和较高技能的服装设计复合型人才。
音乐学:四年制师范类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舞蹈与形体、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钢琴配弹、音乐教学法、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高等和中等学校音乐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音乐表演:四年制非师范本科。开设视唱练耳、基础乐理、基础和声、歌曲写作与作品分析、合唱与指挥、音乐欣赏、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乐器法常识、曲艺常识、表演与台词、化妆、形体训练、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本专业设有音响导演方向。主要培养舞台表演、音乐编导及音乐制作人才。
舞蹈学: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开设舞蹈基训、古典舞、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舞蹈美学、基础乐理、基础钢琴、视唱练耳、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艺术实践等必修课程。主要培养舞蹈表演、教学专业人才和其他行业舞蹈文艺人才。
播音与主持艺术: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主要开设有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学、美学、中外文学、传播学、播音创作基础、发声学、形体及表演、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基础写作、演讲与口才、影视文化等专业必修课程近40门。主要培养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素质全面的知识型、研究型、娱乐型播音、主持方面的专门人才。
广播电视编导:四年制非师范本科。主要开设有电视编导、电视摄像与构图、电视画面编辑、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电视导播、广播电视技术、戏剧概论、视听语言、广播编导艺术、影视精品读解、电视音乐与音响、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功底、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能够胜任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的策划、编导、主持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广播电视编导人才。
戏剧影视文学:四年制非师范类本科。主要开设戏剧剧本写作、影视剧本写作、戏剧影视作品评论写作、戏剧影视编导、影视剪辑、戏剧影视表演艺术、中外戏剧史、中外影视史、电视节目种类与制作、影视语言学、传播学概论、艺术学概论、好莱坞电影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经典作品分析、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精读、外国文学名著鉴赏等课程。主要培养具有戏剧影视文学基本理论尤其是戏剧影视文学创作(编剧)能力、戏剧影视文学作品评论能力,能够在各级电视、电影、广播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大中学校从事创作与评论、教学与研究等工作的实践型、复合型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