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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提高服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法律规定,按《财政部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9号)要求,决定联合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促进代理记账机构提供更加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虚假承诺”行为。整治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督促在资格申请时不符合承诺内容,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整治安排

(一)整治“无证经营”行为

1.比对名单。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截止2024年5月31日在本地区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名单,财政部门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汇总截止2024年5月31日本地区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财政部门将营业执照名单与许可名单进行比对,筛选出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企业名单。此项工作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核查。税务部门根据清单内企业对外开具的代理记账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代理记账)信息,向财政部门反馈清单内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是否开具代理记账发票以及发票开具份数、时间等有关信息。此项工作7月31日前完成。

3.组织检查。区财政局结合上述反馈信息确定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清单,开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4.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对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予以制止,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此项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

1.筛选名单。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汇总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地区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并取得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名单)。此项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2.开展自查。告知承诺名单中的代理记账机构对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财会【2023】27号)进行自查,并向区财政局提交自查报告。此项工作7月31日前完成。

3.组织检查。区财政局结合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以及2022、2023年专项检查情况,确定检查清单后开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4.处理处罚。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等有关规定对在资格申请时不符合承诺内容,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代理记账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并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给予警告,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示。此项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

(二)确保检查客观、公正、高效,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处罚,涉及违法事项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和保密教育,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区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举报,举报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18号涪城区财政局法规会计股,电话: ,邮箱:,联系人:周女士。

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