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二下午我和我妈妈在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街道万里鞋城对面两家中国黄金(邵阳旗舰店)拿着旧款的黄金到中国黄金去换款,商家拿旧款去估价未告知我们克数只告诉我们多少钱,然后进行了选款由于不懂的我们以为知道标价是按克数算的所以在商家诱导之后买了一口价的标价黄金,结果几轮购买(由于一直不满意款式去换款)之后才意识被骗,因为《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我们消费者可以在七天内退货,意识被骗后找店家店家却说以后我们去店换款不收工费,但是这几天经过几次换款购买后每次都要加几百块钱得来的可能比原来的黄金克数还要轻,本来我们换的钱加补的钱一共九千多可以购买接近二十克的黄金最终到手六克都不到1、欺骗诱导客户购买一口价黄金,并非按克数 2、换购的黄金首饰诱导买家换一口价,没有克数。3、商品只有吊牌以及质保单,质保单也没标明克数,没有鉴定证书4、当时说全场可换,现在说一口价不能换克重5、结账后也不告知购买的一口价商品的重量,并把标价单剪走。主要投诉商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诉两点:1、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数,商家未告知,且吊牌上正反面都未标注,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购买前说可用价格任意款式,后面说只能换一口价的商品,属于诱骗消费。现诉求退货,并拿回旧金,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