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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发展委员会预防腐败建设自查报告


旅游发展委员会预防腐败建设自查报告

,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下,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法》以及《海口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防范,为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保证。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我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始终把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放在首位,年初以来,我们进一步创新、深化、巩固了各项措施,狠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将业务工作目标责任、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做到责任到人。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各处室干部的考核内容。四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目标。通过党组书记与机关处室负责人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使责任制运行环环紧密相扣,确保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杜绝职务犯罪的源头。

二、注重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廉政认识

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机制,特别是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发挥文化的教育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是我委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新的努力方向和工作点。

(一)坚持每月学习教育制度。做到定时教育和随机教育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开座谈会、观看专题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纪委“五条禁令”等内容,强化了机关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规范了从政行为。今年根据市纪委的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一书,制定了学习计划、活动计划,分阶段进行实施。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党员五个意识,即责任意识、制度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大局意识。

(二)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4月份至9月份,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和 “排查防控廉政风险点回头看”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提倡争创节约型机关,开展了以“提速、提质、提效”为目标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活动,全面提升了机关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治理腐败。

(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有效监督。对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不定期地进行警示性谈话,坚持每季度检查财务执行情况,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杜绝“帐外帐”、“小金库”现象,财务制度公开透明。

(二)干部选拔透明、公平、公正

今年来,我委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海口市党政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和《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按规定认真严谨做好科级干部调整、轮岗、配备和备案工作。

1、坚持做到“四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违规,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的高度,正确理解并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性。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三是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把好“六关”,即“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资格审查关、党组会议讨论汇报关、任前公示关和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关”。四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

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确定提任干部人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核定的编制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存在超编职数及低职高配等违规违纪现象。

3、在干部调配方面。根据全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委后,我委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都在增加,但我们严格按规定对空缺的两个科员岗位进行选调。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中,我委认真按照《干部交流轮岗规定》要求,对同一处室任职时间长的杨昭山、蒋祖华等同志实行交流轮岗。在科级领导岗位选拔任用方面,认真按照《海口市党政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确定竞岗职位、制订竞岗方案、并采取笔试、面试、群众测评、组织考核的程序进行。总之,我委严格按竞争上岗、轮岗和选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程序进行,没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三)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廉政谈话、戒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注重对机关部门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经常与他们交心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搞好廉洁自律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教育干部在工作中正确用权,廉洁从政,坚决克服“四难”现象,杜绝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直接管理的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在住房、公务用车及通讯工具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能通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委全面实行办事、办公透明化,制作了公示、公开专栏,以“六公开一监督”(公开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加强社会监督)为核心,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公示了各科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同时,我们还专门设置了纪检监督处,配备专职干部加强监督工作,强化群众的监督力度。设立检举投诉箱,及时了解机关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机关作风方面的情况,配备专人定期查看群众的投诉及意见,并及时给予解答。

(三)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责任追究。认真纠正办事效率不高,服务中的生、冷、硬、简单粗暴等问题;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政务公开内容和不按程序、不按时限办事,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该处室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好的处室和工作人员,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增强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通过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拓展监督检查渠道,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言行都符合党章的要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率先垂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年来,我委干部没有出现违规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

五、明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活动,大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充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落实。

(二)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采取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认真开展自评自检,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执法用语。坚持惩治并举,注重预防,抓好工作总结,抓好典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三)开展“学习反腐倡廉、筑牢防线”的教育活动。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

(四)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防微杜渐。继续推行干部廉洁自律诫勉谈话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履行职业责任,严守职业纪律,牢固树立 “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五)不断完善和充实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握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把这三个环节与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干部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预防犯罪工作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