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一
同志于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任职于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20xx年12月xx日
1、上述的离职证明有时候为了更加严谨,也可以在同志后加上“身份证(1234567890)”的身份标示,一般是不需要的。
2、一般来讲,如果你已离职超过6个月,是不需要提交离职证明的,或者你直接说丢失了就可以了,大公司一样如此,没有问题。
3、离职证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来划清你与原公司之间界限的法律依据,主要用来保护新公司权益的。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8.一些用人单位由于前期管理不完善或不愿意构成用人单位对工龄“自认”,在没有明确要求情况下,采用了模糊描述,直接写在公司任何职务,于某年某月某日离职,避开入职时间说明。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二
【1】格式要求
员工_____,担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正规版: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20xx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2】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三
兹证明x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xxxx年xx_月xx_日至xxxx年xx_月xx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xxxxxxxx(单位名称)
乙方: 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x(部门)的xxxx_(职务),于xxxx年xx_月xx_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四
公司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离职证明只是用来证明你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了,是为了防止引起劳动纠纷的一种形式和途径,如果你在原来的单位已经离职,那相当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新的用人单位要离职证明也只是想了解你是否已经与原来单位解除合同罢了。
我国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五
姓名:x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自xxxxxx年xxxx月xx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xx部xxxxxxx一职,至xxxxx年xxxx月xx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xxxx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x部经理(签名)xxxxxx
xxxxxxx公司盖章
xxxx年xxxx月xxxx日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六
本人之前于一间网络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公司只跟我签了一份三个月的兼职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有给跟办帮续约手续,也就是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工作了9个月左右,期间公司也一直没有帮我买保险。后来公司以一些莫须有的借口把我开除。
开除后不到一个月我又找到新的公司了,而这间新公司要我提供离职证明,要证明我跟以前的公司没有法律上的任何纠纷。但我找回前公司的主管时,她却坚持不肯开证明给我,说是被开除的员工是不可以开离职证明的。请问在法律的角度上我的前公司是否可以开证明给我?
另外我想请问一下,在职的时候,公司要我们签一份所谓的竞业协议,协议的内容大至上是说在离职的三年内不得到跟公司有竞争的公司工作,不然的话将追究法律责任。请问这样的协议合不合法?
劳动合同无正式与兼职的说法,只有针对少数专业技术人员曾颁布过一些有关兼职的规定,看来不适合你。在合同期内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办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这样效果快、不用花钱。
关于离职证明一事,简单说,开除要有证据,要有手续,要书面通知本人,可以作为离职证明(不过你不一定想要)。如果在劳动仲裁时效内,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出开除不符合法定程序,推翻开除的处理,从而以用人单位违约的方式取得相关离职证明。
针对你现在的情况,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没有为你办理失业保险而不能享受的失业金。
关于竞业限制条款,有位名字有两个字组成的朋友曾在前几日精干地回答过,你可以找一下,简单地说,竞业限制条款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对价,否则该条款无效,对你没有约束力。
公司离职证明怎么开 公司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篇七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离职证明《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