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在哪里拿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和中介人充分协商,甲方愿将神木新村中鸡镇政府世纪园小区5#楼3单元24楼,面积148平米抵押给乙方,内容如下:
一、乙方借给甲方贰拾万元整。
二、本套住宅楼乙方借给甲方贰拾万元的同时,交房款的收款收据由乙方保存。
三、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月内由甲方如数归还乙方贰拾万元。
四、乙方借给甲方贰拾万元后,在规定时间内甲方不付给乙方所说借款,本套房由乙方所有。
五、本合同意识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签订之后,如有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人:
年月日
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在哪里拿篇二
房屋抵押担保合同
抵押权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抵押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与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屋作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房屋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房屋抵押给甲方,作为偿还主合同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屋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实际抵押额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乙方应与甲方或借款人合作。乙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在十天内或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乙方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甲方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乙方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甲方;乙方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甲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乙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甲方可以代替乙方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权益属甲方。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
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房屋: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或借款人追索;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还有余的,甲方应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或行使抵押权。
2.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屋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房屋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房屋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抵押手续办妥或抵押登记之日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借款人各执一份,房管局报抵押存档二份。
抵押权人名称(甲方):抵押人名称(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在哪里拿篇三
房屋抵押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双方签署的《》的履行,督促乙方向甲方偿还货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理的房屋地产作为抵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大约16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20平方米,中的二单元三套住房,大约面积350平方米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
;
抵押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
房屋总价值为人民币
(大写),(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
(大写),(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第五条
甲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甲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转让、出让合同中的三套房屋,获得款项由乙方收取,款项将从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欠条款项中扣除。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九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金及利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甲方自动失去合同抵押物的所有产权,由乙方自动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有乙方自行买卖出让,所获得价款偿还甲方出具乙方欠条中的款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附由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欠条一份,作为保障合同的法律效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
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
证人:
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在哪里拿篇四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
遵守。
一、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借款人银行账户资料
开户行:户名:
银行账号:
贷款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或两种方式并存的形式将贷款发放给借款人,借款人在收到借款后
应向贷款人出具书面收款收据。
三、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个月,具体以贷款人发放
贷款之日为准。
四、还款方式及借款利率:借款本金于本合同期满一次性还清,逾期还款按本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借款
期限内的借款月利率为 1.8%,手续费元/月,管理费元/月.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
算,借款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借款人按月付息,每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以此类推。
五、借款人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
2.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
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3.借款人提供贷款人可予以接受的担保,并由借款人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5.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
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六、借款抵押担保
(一)为确保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借款人愿意将其拥有完整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地产
(房屋所有权证号:字,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收益(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二)房地产担保应提供以下凭证原件以证明其权利人,交由贷款人妥善保管:
1.土地、房屋转让(买卖)合同、合作建房合同及相关原始收据;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原件;
4.村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证明其为产权人的证明文件;
5.其他能证明抵押人权利的证明文件。
(三)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等)。
(四)借款人保证提供担保的上述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抵债等任何权
利瑕疵或负担。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借款人负责清理,由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经济损
失,借款人负责赔偿。
(五)抵押期间的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
抵押、抵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借款人必须及时告知贷款人,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贷款人的本息。
(六)贷款人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或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的贷款本金和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等;
七、借款保证人保证:保证人为借款人配偶,同意以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及财产收益为借款人借款提供
保证(保证与担保范围相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八、担保权利的实现:
1.借款人违约导致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或借款人到期未完全偿还本息,贷款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及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对抵押人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保证人不得以贷款人放弃物的担保主张在贷款人放弃担保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九、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
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付利息,借款人需按本合同约定利率额外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贷款人合理补偿。
十、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但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
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或证明文件等虚假;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
4.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超过天;
5.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起诉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
6.抵押物损毁、灭失或出现其他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十一、借款人不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偿还的金额按先利息后本金的原则处理。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依法提
交合同履行地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签订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的情形,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有效。
十四、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一式三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具相同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章):贷款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注明: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公司要求为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人与担保人的结婚登记证书复印件
房屋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合同在哪里拿篇五
房屋抵押合同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别墅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乙方可以协商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此别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第十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抵押贷款应注意事项
来源: 作者: 日期:10-05-22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辈子也就买一两次房,接触房贷的时候自然也不多。应网友的要求,重庆贷款网将房屋低压贷款注意事项进行整理归纳,具体如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方便。
新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抵押房产类型;
“房贷”的第一前提是用房产抵押,所以抵押房产的类型也决定了你是否能够办理贷款。购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时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或商业银行签约;这些都是能否办理贷款的前提。如开发商还没有同金融机构签约,您还想办理贷款的话,您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房屋置来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旧房购新房的贷款担保业务。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要注意外地人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能办理贷款;在购买集资建房时要注意个人产权所占比例的多少,最后办理的是房屋共有权证,抵押时的面积也是个人产权的部分;购拍卖房产贷款前要了解好该房产是否能开据发票还要知道该房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能否办理房产抵押后才能参与竞拍(这种拍卖房的贷款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可以办理);动迁户获得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后要求贷款的,要提前向开发商了解办理产权手续,了解开发商是否已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因为一般在动迁户在交差价购房贷款时,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还没有办完,这种情况的贷款一般只有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才能办理。
2、利率的选择:
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时,首选是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但是在购房时要问清开发商是否已同资金管理中心签约,否则只能办理商业贷款。
3、签好购房合同;
购商品房签约要看清所签合同是否是由房产住宅局和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否则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能办理贷款;
“二手房”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购房时注意房屋的建成年限
一般只有在10年内建成的私有房产才能办理贷款。
2、房屋基本情况
注意房屋的装修、地段、陈旧程度等情况,如果地段过于偏僻、没有进行装修并且较为陈旧的房屋是不能够进行贷款的。换言之就是要注意房屋的变现能力和总体价值,因为一般银行对贷款金额都有限制,低于10万的较难办理。
3.注意房屋的结构是否有改变,房屋所有权证的用途是否相符,否则不能办理贷款;还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地址与实际地址是否相符,如不符还要到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开据地址变更证明后才能办理房屋贷款。
4、如所购房产是独体楼的商户用房或面积较大的商户用房,购买前还要看是否有土地证,否则不能办理房屋贷款。
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1、利率;
抵押贷款有多种形式办理方式,不同方式的利率并不相同。
2、用途
银行一般要求贷款房提供合理的贷款用途才可以办理,比如:装修、助业、消费等。当然,如果不能够提供合理、安全的贷款用途,一般中介公司会想办法进行处理。
3、收入证明的开据;
公积金贷款一般要求工资收入的40%用于还贷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的商业贷款一般要求工资收入的50%用于还贷款。所以,购房前要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了解自己能到底能贷多少,在决定购买什么价位的房子。
4、收入不稳定的购房贷款;
如果因您的收入不稳定或信贷员不易核实您的收入,在商业银行办不了贷款时,就到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办理。如:个体户和出租车司机这类收入相对不稳定和职业,在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很容易办理房屋贷款,这里的政策相对宽松。
5、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的注意事项。
外地人办理商业贷款一般银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稳定的收入外,还要到户口所在地开据户籍证明(有的银行还要求办公证);而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对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办理个暂住证即可。
“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抵押权登记费到底应该谁出,银行的做法为何也不统一?”市民徐先生向本报房友热线反映。
抵押权登记费谁买单各银行不一样
日前,徐先生到市区一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要向他收取160元的抵押权登记费,这让他很不理解。他说,有朋友在别的银行办理过相同业务,却没有这笔收费。
记者了解到,购房者在两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都是由银行承担抵押登记费用的。“我们是按照发改委文件办事,不收费是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行就没有向购房者收取过抵押权登记费用。
登记费用应由申请人承担
这笔抵押权登记费该由谁出?日前,记者向市房管处了解情况,市房管处工作人员相告,他们也接到过不少类似的电话。
“其实这笔费用应该由银行承担的。”房管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文件指出,“房屋登记费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该工作人员相告,购房者和银行一旦发生房屋抵押关系,对于房管部门来说,收费对象是银行,发票也是开具给银行的。只要办理抵押权登记,登记机构就会向房屋他项权利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房屋他项权利人登记为抵押权人,对应登记为房屋权利人,即为银行。“有的银行说他们是替购房者办理按揭,这种说法不成立。即使只有银行一方前来办理,只要提供的资料是银行与购房者双方的,就视为共同申请。”
确实,根据新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购房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管处进行预售合同备案。合同备案后,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到房管处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这一环节购房者需支付80元(非住宅为550元)的预告登记费用。
接下来,购房者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非住宅为550元)登记费用由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通常情况下为银行)承担。商品房竣工交付后,开发商到房管处申请初始登记,由开发商承担初始登记费用。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商品房交接,由购房者支付80元(非住宅为550元)的转移登记费用。最后,购房者还需与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按新收费标准,由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权人(通常情况下为银行)支付80元(非住宅为550元)的登记费用。
从以上流程可以看出,这笔抵押权登记费应该由申请人承担的。有的申请人已经按规定承担了这笔费用,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承担了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的两项费用,有两家银行也承担了这笔费用,但有的银行却还没有按规定执行,而是将这笔费用让购房者承担。
银行业内称收费出于无奈
为什么有的银行不肯承担抵押权费用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人士表示,银行与购房者签订的按揭协议是双方面的,购房者一旦签字,就表示愿意按照协议办事,银行即使向购房者收费,也是合理的。
也有银行认为抵押权登记收费太高,银行承担这一费用损失较大,收费也出于无奈。“非住宅的两项抵押权登记费用加起来就有1100元,初步估算,一家银行一年的损失恐怕有100多万元。”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说。
市区一家房开公司的销售经理相告,银行把抵押权登记费转嫁到购房者身上的做法不可取,但是多数购房者不知情,所以莫名其妙地多承担了一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