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眨眼 |
本来是禅宗用语。杀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形容嗜杀成性;极端的暴虐凶残。 |
天经地义 |
经:道;原则;义:正理。绝对正确;不能改变的道理。比喻理所当然;不可置疑。 |
束手无策 |
策:办法。就像手被捆住一样;一点办法也没有。 |
卬首信眉 |
信,通“伸”。昂首伸眉。形容意气昂扬,不随波逐流。 |
人才济济 |
人才:指德才兼备的人或有某种特长的人。济济:众多的样子。形容有才能的人很多。济济:众多样子。 |
离经辨志 |
读断经书文句,明察圣贤志向。 |
自力更生 |
依靠自己的力量;重新获得生命。比喻依靠自己的力量使事业发展兴旺。更生:重新获得生命。 |
褒善贬恶 |
对好人好事加以赞扬;对坏人坏事加以斥责。指分清善恶,提出公正的评价。 |
暴发户 |
指突然发了财得了势的人。 |
争先恐后 |
争着向前;唯恐落后。 |
宁为鸡口,不为牛后 |
牛后:牛的肛门。宁愿做小而洁的鸡嘴,而不愿做大而臭的牛肛门。比喻宁在局面小的地方自主,不愿在局面大的地方听人支配。 |
惹事生非 |
招惹是非,引起争端。 |
进道若退 |
谓前进之道反若后退。 |
飞檐走壁 |
旧小说中形容有武艺的人身体轻捷,能够跳上房檐,越过墙壁。 |
语重心长 |
重:郑重。恳切话说得诚恳;有分量;心意深长。 |
罪上加罪 |
指罪恶更为严重。 |
香火姻缘 |
香和灯火都用于供佛,因此佛教称彼此意志相投为“香火因缘”。《北史·陆法和传》:“法和是求佛之人,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岂规王位?但于空王佛所,与主上有香火因缘,且主上应有报至,故救援耳。” |
散带衡门 |
指退官闲居或过隐居生活。 |
踵武前贤 |
踵:脚跟。武:足迹。跟随着前人的脚步走。比喻效法前人。 |
天作之合 |
上天做主成全的男女结合。形容婚姻美满称心。也可用来指自然形成的聚合或天然的搭配的亲密关系。 |
圆凿方枘 |
凿:榫眼;枘:榫头。方榫头插不进圆榫眼。比喻不相投合;格格不入。 |
如火如荼 |
荼:音图。像火一样红;像茅草花一样白。比喻气势浩大而热烈。 |
避俗趋新 |
避:舍弃;趋:奔赴,趋向。指舍弃旧俗而追求新潮。 |
在此存照 |
照:查考,察看。写下字据保存进来,以作凭证 |
饿殍满道 |
殍:饿死的人。满路都是因饥饿而死的人的尸体。形容饥荒灾祸严重,人民大量死于饥寒的惨状。 |
一目十行 |
看书时同时可以看十行。形容看书非常快。 |
勿谓言之不预 |
不要说事先没有说过,表示事前已讲明白。 |
翼翼飞鸾 |
指飞翔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