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
词语解释
地方官[ dì fāng guān ]
⒈ 旧称主管地方政务的官员。如知府、知县等。
引证解释
⒈ 旧称主管地方政务的官员。如知府、知县等。
引清 李渔 《奈何天·助边》:“禀老爷,那地方官説,年岁凶荒、民穷财尽,一毫也催徵不起,故此分文无解。”
《儒林外史》第二十回:“潘三哥 所做的这些事,便是我做地方官,我也是要访拿他的。”
《袁世凯演义》第三回:“太监 李莲英 又象过去一样公开收受贿赂……甚至地方官每天所供的御膳也要纳‘宫门费’才肯递上去。”
国语辞典
地方官[ dì fāng guān ]
⒈ 负责地方行政工作的官吏。
引《儒林外史·第四三回》:「我们同你家老爷虽是乡亲,但这失贼的事,该地方官管。」
《文明小史·第三一回》:「我听见厦门的交涉,是办得太硬了,地方官登时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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