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 |
解释 |
出处 |
举例发凡 |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指分类举例,说明全书的体例。 | 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
史无前例 | 前例:以前的事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 | 清 丘逢甲《岭云海日楼诗抄》:“牢落文章第一人,天门垂翅竟何因?百年记注无前例,万事枢机有要津。” |
例行公事 | 按照贯例应处理的公事;比喻走形式。 | 清 吴趼人《痛史》第13回:“那一种凌虐苛刻看的同例行公事一般,哪里还知道这是不应为而为之事?” |
例直禁简 | 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 《晋书 杜预传》:“例直易见,禁简允犯。” |
有例可援 | 有成例可以援引。 | 清 袁枚《寄房师邓逊斋先生书》:“惟生传则自古有之,如韩昌黎之于何蕃,司马温公子之于范镇,有例可援。” |
不乏先例 | 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 姚雪垠《李自成》第四卷第14章:“明末起义首领中一向重视养子,而且以养子继承皇位的事在五代不乏先例。” |
例行差事 | 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 | 杜鹏程《保卫延安》第六章:“现在还要来查对一番,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例行差事罢了。” |
下不为例 | 例:先例。下一次不能以这次为例子照样做。指只通融或宽恕这一次;以后不允许再做。 | 明 余继登《曲故纪闻》:“疏闻,英宗谓吏部臣曰:‘此人子之至情,予以移封,后不为例。” |
发凡举例 |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举:提出。指举例以阐明要点。说明全书通例。 | 明·焦竑《玉堂丛语·纂修》:“时编摩之士,皆山林布衣,发凡举例,一仰于濂。” |
格于成例 |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 《儿女英雄传》第三六回:“内中只有安公子此时不但自知旗人格于成例,向来没个点鼎甲的,便是他在前十名也早密密的得了信儿了。” |
发凡起例 |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 晋·杜预《春秋左传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
毫无例外 | 指全部如此,没有例外。 | 邓小平《工人阶级要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优异贡献》:“我们所有的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 |
诸如此例 | 许多像这样的事例。 | 《梁书 武帝纪中》:“凡后宫乐府,西解暴室,诸如此例,一皆放遣。” |
发凡言例 |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 | 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
后不为例 | 例:先例。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 | 明·沈德符《野获编·中宫外家恩泽》:“时署部少宰杨时乔力谏不从,上但云后不为例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