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ānshì

颁示


拼音bān shì
注音ㄅㄢ ㄕˋ

繁体頒示

颁示

词语解释

颁示[ bān shì ]

⒈  颁布告示。

颁示国人。

make public;

引证解释

⒈  发布;通告。谓公布出来,使人知晓。

宋 袁褧 《枫窗小牍》卷下:“宜付史舘,颁示天下,賫卷中使则 焦楚鍠 也。”
清 夏燮 《中西纪事·猾夏之渐》:“续增若干款,颁示各省督抚将军遵照办理。”
《清史稿·后妃传·文宗孝钦显皇后》:“两太后以 文宗 赐 同道堂 小璽铃识,仍以上旨颁示。”

⒉  谓赐给观看。

宋 范仲淹 《与韩魏公鈐书》:“又颁示北岳碑,真雄文健笔,高古相称。”
宋 曾巩 《史馆申请三道札子》:“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闻,及自来更有纪述,发明文字,藏在宫禁者,欲乞特赐颁示,以凭论次。”

分字解释


※ "颁示"的意思解释、颁示是什么意思由查信息-在线查询专业必备工具汉语词典查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