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

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处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历史出处
混世魔王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三回:“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
疚心疾首 唐 崔锷《内寺伯朱夫人赵氏合袝志》:“以嗣子奉命鸡林,三岁然复,疚心疾首,亦时礼念,冥期佑助。”
颠沛流离 宋 张世南《游宦纪闻》第九卷:“而哀予颠沛流离万里,保有之难也,而共振显之。”
起兵动众 晋·陈寿《三国志·吴志·华敷传》:“不可以兴土功,不可以会诸侯,不可以起兵动众,举大事,必有大殃。”
举善荐贤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二十回:“举善荐贤,乃美事也;卿何荐人于朝,即自焚其奏稿,不令人知耶?”
反老还童 清 翟灏《通俗编 识馀》:“《急就章》‘长乐无极老复丁’即《参同契》所云老翁复丁壮也,今变之曰反老还童。”
进道若退 《老子》:“明道若昧,进道若退。”
反面无情 明 邵璨《香囊记》:“他也是一个君主,恐怕反面无情,那时节悔之晚矣!”
走南闯北 老舍《龙须沟》第二幕:“这年月呀,女人尊贵啦,跟男人一样可以走南闯北的。”
弟子孩儿 元·无名氏《鸳鸯被》第二折:“我走到半路,被那巡更的歹弟子孩儿把我拦住,道我是犯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