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去刑的成语故事
拼音yǐ xíng qù xíng
基本解释用刑罚遏止刑罚,意谓从重量刑,使百姓畏惧而不敢犯法,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
出处《商君书·靳令》:“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高亨注:“‘轻其重者’一句是衍文,《韩非子·饬令篇》无,是其证。”又《去强》:“以刑去刑,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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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以刑去刑)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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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然一体 | 《二程遗书》第二卷上:“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知、信皆仁也。” |
致远恐泥 | 春秋·鲁·孔丘《论语·子张》:“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 |
体恤入微 | 郑观应《盛世危言·女教》:“俄国特设教女收生院,凡胎前产后一切要症,必须明白透澈,体恤入微。” |
锲而不舍 | 先秦 荀况《荀子 劝学》:“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
将计就计 | 元 李文蔚《张子房圯桥进履》:“将计就计,不好则说是好。” |
草菅人命 | 明 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第11卷:“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千万不要草菅人命,视同儿戏!” |
暮史朝经 | 元·无名氏《刘弘嫁婢》第三折:“小圣在生之日,萤窗雪案,暮史朝经。” |
旁征博引 | 清 王韬《淞隐漫录》:“生数典已穷,而女博引旁征,滔滔不竭,计女多于生凡十四则。” |
爱才如渴 | 清·叶燮《原诗·外篇上》:“嫉恶甚严,爱才若渴,此韩愈之面目也。” |
擦肩而过 |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32回:“后来彼此又擦肩而过。” |